TVBS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829/8/jj24.html
更新日期:2007/08/29 11:35 記者:黃志偉

【男子襲胸10秒  法官判無罪引爭議 】

彰化一名男子趁內衣特賣會,一群婦女大肆搶購時,竟然靠近一名年約20歲女子身後,伸手觸摸女子胸部10秒鐘,女子大喊色狼,並把這名男子扭送警局,不過彰化地院法官認為襲胸時間短暫,不足引起被害人性慾判決無罪,檢察官覺得實在太離譜決定提起上訴。

內衣特賣會場人潮多又擠,蔡姓男子就是在這個時候混入人群中,還趁著一名20歲女子忙著挑選內衣時,從後面伸手觸摸女子胸部,時間長達10秒鐘,男子被依照強制猥褻罪起訴,不過法院竟然認為男子襲胸時間短暫判決無罪。彰化地方法院發言人許旭聖:「男子並沒有用類似強暴脅迫、恐嚇跟催眠術方法,來做摸胸行為。」

法官認定,男子行為只構成性騷擾,偏偏性騷擾防治法,又是在案件發生後才實施,因此做出無罪判決,但檢察官完全無法認同。彰化地檢署襄閱張慧瓊:「行為人摸被害人胸部長達10秒,而且有抓捏動作,其實已經該當強制猥褻行為,是很清楚的,所以本署檢察官提起上訴。」

檢察官認為法官判決太離譜,決定提起上訴,婦女團體更認為,儘管女子被襲胸時間只有10秒,但也受到嚴重驚嚇,實在無法認同法官的判決。
--
另一篇聯合新聞網: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828/2/jipz.html

【摸胸10判無罪  檢察官上訴】
更新日期:2007/08/29 07:20 記者:記者林宛諭/員林報導

彰化縣男子蔡東林前年底在一場內衣特賣會中,伸出「鹹豬手」抓捏一名女客人胸部,他被送法辦,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蔡嫌襲胸10秒相當短暫,僅涉性騷擾防治法,但因當時新法未施行,所以判無罪。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不服,昨天提起上訴,認為蔡嫌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

此案是發生在前年11月曼黛瑪蓮公司舉辦內衣特賣會時,當時28歲的蔡東林涉嫌偷抓一名女客人胸部,這名女客人說,當時人很多,她一直覺得有人伸手磨擦她胸部,本來以為是人多不小心碰到,後來發現有人故意二、三次從她腋下穿過去,徉裝要拿她胸前的商品。

女客人說,她甚至感到那人還捏她胸部,低頭一看,五根手指摸在她胸部上,她一回頭看到蔡東林,大罵「變態、色狼、不要臉」,並請警衛報警處理。

蔡東林卻稱,他當天是幫大嫂買內衣,是要拿胸罩不小心碰觸到女客人,只有碰觸到3次。

內衣專櫃服務員也證稱,當天她也到注意到蔡東林在賣場遊蕩,到處看女顧客,並沒有購物跡象。

法官認為,選購內衣屬於較私密事,蔡東林說幫大嫂代購內衣,與常情悖離,不足採信。

不過法官認為,蔡東林接觸到女客人胸部約10秒,接觸時間很短,客觀上,還不足以引起他人之性慾,不構成強制猥褻,只是「意圖性騷擾」,但因前年尚未施行性騷擾防治法,所以判處蔡東林無罪。

檢方昨天上訴指出,蔡東林碰觸被害人胸部長達10秒,又有抓、捏動作,讓人產生受辱感覺,已明顯違反被害人意願

檢方表示,胸部乃女性最私密、最不願受侵犯之處,也顯見被告主觀上具有滿足或刺激其性慾之犯意,此舉與一般性騷擾程度有別,已構成強制猥褻罪。
--
其他新聞 華視【男子鹹豬手襲胸 摸十秒判無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829/69/jjd9.html
東森【拍案驚奇!色狼襲胸10秒判無罪 婦團憂助長犯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829/17/jj9d.html
--
感覺非常奇怪
都已經有那樣的行為了
刑法不是訴求有無犯意嗎
即便性騷擾防治法當時還未頒行
個人認為此舉也違反當事人之意願吧
法官的觀點
個人覺得挺有爭議處
是依據何種認定
而認為接觸時間很短,客觀上不足以引起性慾
那會不會太誇張了些
這樣的認定,不也存有法官的主觀認定嗎
怎麼會是客觀呢?
那是否表示在性騷擾防治法還未施行前
只要有這種行為,然後時間不要超過10秒
想怎麼摸就可以嗎?

的確,這位仁兄並沒有「強暴脅迫、恐嚇跟催眠術方法」去做摸胸動作
所以,法官認為不歸屬該法所規定,可
強制猥褻罪中不是就有「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的規定嗎
那摸胸的行為如果不是違反意願的話
那難道表示該女生被摸是依照其意願嗎
那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若照這法官的邏輯思維
豈不現在女生應該感謝性騷擾防治法的制定
才不會再有這種荒謬無罪的事情發生

難道法律是保護壞人的嗎?
同樣身為男生的我
看到這男子的行為
真的很不恥
甚至據檢察官的說法
除了摸之外
還有捏的動作,會不會太誇張啊

附錄:
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有:「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
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
性騷擾防治法第25
條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我只想簡簡單單地 的頭像
nigeljack

我只想簡簡單單地

nigeljac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