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愛發牢騷

但是對於那種約定的事情爽約

確確實時會不爽到極點

今天要跟人借筆記、講義的人

不是應該要準時赴約嗎

不來上課就算了

那把不是這堂課的筆記、講義帶來後

卻發現要借的人整堂課都沒來

課後也沒說什麼

這樣子的借法有尊重對方嗎

對比一個上週因為臨時要上班沒法前來上課又完全不認識的同學想借錄音檔

卻在當天回程發生車禍

事後卻很緊急透過親戚撥電話、傳簡訊來告知

可能會換其表妹來跟我拿錄音檔且配合自己的上課時間拿隨身碟過來之表現相較

展現的舉動和誠意

不會覺得落差很大嗎


如果臨時有事情沒法來上課

商借筆記、講義來對照

這點大家都同在一艘船上

完全是義務幫忙到底

但是當約定要拿筆記的日期

事先還先確認過會不會來上課的情況下

這樣被爽約

又不被告知的情況下

都不會覺得不舒服嗎

還是覺得跟別人借東西是應該的


自己還想說,那隔天總會出現吧

好~~隔一天依然把這筆記、講義攜帶著

哇勒

又沒來

好樣的

再隔一天之後才來說想借

不好意思,這點我做不到

更冒汗的是什麼叫做「反正你都帶去了,說了也沒用」

這什麼跟什麼啊



對人太好,就是有這樣的毛病

與人方便,卻被當隨便


同樣case

另一個一樣是不認識的同學想借古早前的某堂課錄音檔

一樣是不同上課期間

為何就能提早到教室,在約定的時間點來拿

同理

當自己要跟別人商借錄音檔時,也是要自己跑去找人,拜託對方幫忙

且配合對方的時間為主

就算是要提早到,想借人家的東西,這是必要之措吧

也是跟人家借東西的原則

更是人與人相互尊重的真諦

這個社會真的變了

真是沒禮貌


總之,要借先前那科的講義資料,是不可能的

其他科的部分,就看新約定的日期是否有履約而定了

人在某些方面一定要有原則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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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el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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