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週某位老師即將離開
在他麾下求教兩年
法律觀念的學習
真的是被打通任督二脈
淺顯易懂的觀念講解
輔以生活化的例子
在對比艱澀深奧的法條文字
確實能讓人較不用花太多時間消化
詢問問題時,老師也很親切一一解惑
甚至有不同見解發生,也能尊重個人的不同表述
這種廣納的態度
讓人很敬佩
在這深耕苦讀的兩年
唯二讓個人感到敬佩與尊敬的老師,就屬陳帥和郭老(撿到一百萬的老師^^)
在這花錢學習,不是要聽一堆老師抨擊其他老師的觀念正不正確、教法如何
廢話太多,我也沒有修其他老師的課
雖說如此,該廢話很多容易讓人腦神經衰弱的老師,在對寫作的幫助上還是有很大助益
只是這僅侷限於問問題和寫作批改的方面
每每作的評鑑,都只寫「能否把批評其他老師教法的廢話時間,放到正課的教授上」
或者遇到頻頻吹噓自己教得如何,又推銷自己的課本或課程
俗話說,半桶水,叮噹響
深怕沒人知道他們學問多寡似的
回到這兩位老師之一的本文主角老師涵養
就不得不讓人懾服
縱然要講解法律生活化例子,也不至於用舊的法律觀念、文字來陳述
對比總複習某某老師居然要把「共犯」詞彙,改回「從犯」的用語
檢討構成要件,居然從主觀構成要件講解起,如果要討論未遂犯,還說得過去
選擇題雖然是種沒有邏輯性的試題,也不能因此用阿貓阿狗的方式來學習
老師的話語猶如霹靂砲狂轟,要極度專心才能跟上教課速度
猶記得當初我第一堂課就是首上他的課,一開始完全不適應
因為實在是太快了,在還沒基礎之前,摸不著邊際XDD
這是老師的離開,眾說紛紜,官方版與在野版的窘異衝突
突如其來的歡送會,讓老師不知所措的沒有感想發表XDDD
不過老師的一席「強將之下無弱兵」,很受用
最後十分鐘的拍照時間
很有幸的可以拍到(感謝"身輕如燕"的掌鏡)
如果考上
我一定要去謝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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